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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酒醒”骗了!武汉汉阳交警凌晨查获一起酒驾,这些提醒必看!

2026-05-11 20:37:12 休闲

逐浪新闻记者:苏苏

通讯员:易家帅

“心存侥幸万万不可,酒醒就算隔餐、别被必隔宿也难保不涉酒驾。骗武”5月9日凌晨,汉汉获起武汉汉阳交警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阳交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警凌酒驾也给广大驾驶人敲响了警钟。晨查

当日凌晨,提醒汉阳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一中队民警朱攀、酒醒刘钦钦带队在龙阳大道开展夜间酒驾专项整治。别被必1时45分许,骗武一辆车牌号为鄂A1X***的汉汉获起白色小型客车沿龙阳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检查点附近时,突然出现减速、阳交变道等可疑行迹,警凌酒驾执勤民警敏锐察觉异常,晨查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请配合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民警话音刚落,手中的快速酒精筛查棒便红灯闪烁,并发出“滴滴”的警报声,屏幕清晰显示“有酒精”字样。随后,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邓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询问,邓某在前一日下午4时就餐期间饮用了少量啤酒。他自认为饮酒量少,且间隔了八、九个小时,体内酒精应该已经代谢完毕,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没想到还是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面对检测结果和即将到来的处罚,邓某懊悔不已,连连表示今后再也不会抱有侥幸心理,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细致讲解酒驾违法行为潜藏的巨大风险与严重后果,重申道路交通法规底线不容触碰,交通安全绝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务必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鉴于邓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武汉汉阳交警提示:

人体对酒精的代谢速度因人而异,且受饮酒量、个人体质、饮食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隔夜酒”、“隔餐酒”导致的酒驾、醉驾案例屡见不鲜。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最稳妥的做法是: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驶机动车,宿醉后更要间隔48小时以上再驾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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